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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指导】创业黑马牛文文:创业者面对危机当具备预案能力

发布日期:2022-05-28    作者:     来源:     点击:

1. 【就业创业指导】创业黑马牛文文:创业者面对危机当具备预案能力

 

来源:新华网

 

“困难当前,我们该怎么做?我觉得最重要的是团结起来,发出我们的声音,彼此传递能量,于是有了这个系列的公益直播。”自130日起,黑马大学APP上线“战疫情”公益直播课,希望通过分享应对疫情的创业实战经验,帮助创业者迎接这一轮挑战。近日,创业黑马集团董事长、黑马学院院长牛文文直播分享完结篇“2020 重拾创始人精神”,为该系列划上句号。

 

 

 

 

创业黑马集团董事长、黑马学院院长牛文文。新华网发

 

“当下的情况对于每一个中小企业、每一家创业公司、每一名创业者来说,都是一次给自己带来基因记忆的考验。”牛文文表示。

 

在牛文文看来,一个创业者是三种角色的混合体,“首先,他是一个创办人,其次是拥有‘船长精神’终身负责的企业主,最后则是善于从挑战中总结,能为公司注入基因与文化的精神领袖。”

 

直播中,牛文文讲述了五位黑马学员在困难中“自救”的案例。通过案例的分享与解析,他总结道,在危机中,创业者当具备预案能力,譬如一个非常完整的复工指南,涉及如何保护员工、如何面对成本压力、如何做好防护措施等方面。同时,主动、勇敢刺破危机的能力也不可或缺。此外,还当积极应“战”,譬如平台化模式、做线上化食材供应链,或是及时布局,升级模式。

 

“我们创业者要把这场危机当成激发我们创始人精神的一个机会,把它变成提取公司基因的一个场景,让我们的公司不但活下去,而且在危机过后爆发成长。”牛文文说。(郭小菲)

 

 

 

 

2. 【就业创业指导】高校毕业生毕业、就业安排有变动!通知来了

 

来源:央视新闻

 

近日,多部门发布通知,事关高校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学位论文答辩、就业招聘等安排!

 

五部门:暂停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场招聘活动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5部门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印发通知。其中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和线上招聘服务的内容中提到:

 

■ 暂停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场招聘活动,鼓励高校和用人单位利用互联网进行供需对接,实行网上面试、网上签约、网上报到。

 

■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延长报到接收时间,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为毕业生办理就业协议签订、报到手续。

 

■ 视情调整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基层服务项目招募笔试面试时间。

 

各地发布高校毕业论文、答辩等相关通知

 

关于高校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学位论文答辩、就业招聘等安排,各地也根据当地具体情况,采取相应举措。

 

■ 湖北:利用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

 

湖北省教育厅发布通知,要求尽量不延迟毕业生的毕业时间,利用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

 

延迟开学期间,但要科学合理组织好2020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教师要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远程指导,安排好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充分利用网络视频、音频和电话等方式进行。

 

■ 北京: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书开始时间推迟到31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与市教委联合发布通知,出台暂停现场招聘、鼓励线上服务、简化就业手续、推迟业务办理时间等四项高校毕业生就业安全便捷举措。

 

① 原定春节假期后开展的各类现场招聘活动一律暂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② 开展线上就业服务,鼓励支持用人单位通过网络等形式开展宣讲和招聘。按照要求,用人单位要主动与高校加强联系,通过短视频发布、微信公众号推送等方式进行宣讲,采取电子邮件、传真、网络、视频等手段开展简历投递、在线笔试面试,减少毕业生流动。

 

③ 简化优化就业手续。用人单位、高校可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与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书。因客观条件制约,学校可依据个人承诺书及相关材料的电子版照片,为毕业生办理就业、升学、出国(境)等手续,并以适当形式向毕业生反馈办理结果。待疫情解除后,毕业生将有关材料原件交至学校。

 

2020年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书开始时间推迟到31日,结束时间延至1231日;延长就业报到、求职创业补贴办理时间;视疫情变化情况,适时启动乡村教师特岗计划、乡村振兴协理员招聘工作。

■ 江西:高校毕业生需现场办理的业务改为邮寄或网办

 

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发布公告称,将四项高校毕业生需现场的业务改为邮寄办理,另有两项业务可网上办理。

 

可邮寄办理的业务共有四项,分别是:省外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省外高校毕业生就业改签手续、省内高校毕业生就业改签手续,以及省内高校毕业生《报到证》遗失补办手续。疫情防控期间,报到证遗失补办、党组织关系转出两项业务可网上办理。

 

确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邮寄办理和网上办理完成的业务,从23日起,在疫情防控期间内,可到省毕就办办事大厅现场办理。

 

3. 【就业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印发通知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为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通知,明确了6个方面就业工作举措。

 

一是有力确保重点企业用工。对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等重点企业、重大工程,指定专人对接,优先发布用工信息,通过余缺调剂等方式,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对当地难以满足的,协助企业定向跨区域招聘。对具有一定规模的,通过联防联控机制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制定运送方案。对春节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二是做好返岗复工企业和劳动者的疫情防控。抓紧统计企业开复工时间,在人社部门官网、官微开设专区发布。指导用人单位通过多种方式向员工通报开复工时间。加强输入地、输出地信息对接,及时向辖区内劳动者推送开复工时间。指导农民工等人员做好居家隔离和返岗务工的相关防护,指导企业做好卫生防疫、检测仪器及药品配置等。

 

三是关心关爱重点地区劳动者。对滞留在疫情严重地区的劳动者,发送慰问短信、公告、慰问信,关心其健康和生活情况,妥善做好安抚和疏导。对已离开湖北返乡的,指导其主动居家隔离。对暂时难以外出且有就业意愿的农民工,开发一批就地就近就业岗位,有创业意愿的同等享受当地创业扶持政策,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疫情防控期间,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受影响失业的参保人员,可按照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发放失业补助金。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是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适当放宽标准。湖北等重点地区可结合实际放宽至所有受疫情影响企业。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统筹使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受疫情影响企业稳定岗位、保障基本生活等支出。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作用,对已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申请展期不超过1年。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优先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加大创业载体奖补力度,支持创业孵化园区、示范基地降低或减免创业者场地租金等费用。

 

五是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举措。暂停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场招聘活动,鼓励高校和用人单位利用互联网进行供需对接,实行网上面试、网上签约、网上报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延长报到接收时间,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为毕业生办理就业协议签订、报到手续。视情调整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基层服务项目招募笔试面试时间。加强求职心理疏导。

 

六是推广优化线上招聘服务。暂停举办现场招聘和跨地区劳务协作,加大线上招聘力度,大力推广视频招聘、远程面试,实施“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确定并公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窗口开放时间,引导就业政策、就业服务尽可能网上办、自助办,切实加快审核进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压实责任、主动作为、加强协调,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科学研判当前市场供求,引导用人单位和重点群体有序招聘求职。

 

4. 【就业创业指导】教育部办公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

 

来源:教育部

 

教职成厅〔2019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国资委、扶贫办、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国资委、扶贫办、工会、团委、妇联、残联,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要求,教育部等十四部门研究制定了《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 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强协同配合,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退役军人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全国妇联办公厅 中国残联办公厅

 

20191016

 

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

 

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

 

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是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的法定职责。职业院校面向全体劳动者广泛开展职业培训,既有利于支持和促进就业创业,也有利于学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能力,是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当前,职业院校开展学历教育和培训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现象普遍存在,面向社会开展培训还存在学校和教师的主动性不高、课程及资源不足、针对性和适用性不够、教师实践教学能力不强等问题,仍然是职业教育发展的薄弱环节。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要求,推动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发展、促进就业创业能力,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资源优势,以健全政行企校多方协同的培训机制为突破口,增强院校和教师主动性,调动参训人员积极性,面向全体劳动者特别是重点人群及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开展大规模、高质量的职业培训,加快形成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并重的办学格局,为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提供有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坚持注重实效,促进就业。围绕服务稳定和扩大就业,紧贴区域、行业企业和个人发展的实际需求,保障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坚持扩大规模,提升质量。支持职业院校敞开校门,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培训,推动学历教育与培训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坚持统筹资源,协同推进。加强部门之间统筹协同、产教之间融合联动,形成共同推进职业培训工作合力。坚持完善机制,激发动力。健全培训激励和保障制度,创造更加规范和更有吸引力的培训环境。

 

(三)行动目标。到2022年,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广泛开展职业培训,培训理念更加先进,培训层次更加完善,培训课程资源更加丰富,培训类型与形式更加多样;政府引导、行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多方协同培训机制基本建立,培训能力和服务就业创业能力显著增强;职业院校成为开展职业培训的重要阵地,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并重的职业教育办学格局基本形成。具体目标:

 

1.职业院校年承担补贴性培训达到较大规模;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年均达到5000万人次以上。

 

2.重点培育一批校企深度合作共建的高水平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器和企业大学。

 

3.建设一大批面向重点人群、学习内容和形式灵活多样的培训资源库,开发遴选一大批重点领域的典型培训项目,培养一大批能够同时承担学历教育和培训任务的教师,适应双岗需要的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60%

 

 二、行动措施

 

(一)广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推动职业院校联合行业企业面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建筑新技术应用、智能建筑、智慧城市等领域,大力开展新技术技能培训。通过开展现代学徒制、职业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方式,促进企业职工岗位技术技能水平提升。鼓励职业院校联合行业组织、大型企业组建职工培训集团,发挥各方资源优势,共同开展补贴性培训、中小微企业职工培训和市场化社会培训。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共建企业大学、职工培训中心、继续教育基地。结合学校专业优势,以岗位技术规范为标准,以技术和知识更新调整为重点,加大对困难企业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力度。支持职业院校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积极开展涉外培训。

 

(二)积极开展面向重点人群的就业创业培训。鼓励职业院校积极开发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去产能分流职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创业培训项目。支持职业院校承担春潮行动、雨露计划、求学圆梦计划等政府组织的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开展的培训任务。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开设大学生、退役军人就业技能训练班,开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及人才紧缺领域的技术技能培训。加强适应残疾人特点的民间工艺、医疗按摩等领域培训。鼓励涉农职业院校送培训下乡,把技术技能送到田间地头和养殖农牧场,深入开展技能扶贫,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大力培育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支持职业院校开发具有专业特色的创业课程,建设创业孵化器,对自谋职业和具有创业意向的参训人员进行创业意识、创业知识、创业能力等方面的培训。

 

(三)大力开展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支持职业院校对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面向长期失业青年、农村留守妇女、大龄失业人员等,开发周期短、需求大、易就业的培训项目。职业院校要大力开展家政、养老、护工、育婴、电商、快递、手工等领域初级技能培训,使失业人员掌握一技之长。支持职业院校承担巾帼家政服务培训任务。要突出帮、教、扶等特点,积极联系合作企业,择优推荐工作,提供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努力实现培训即招工、培训即就业。

 

(四)做好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职业院校要引导参训人员增强市场就业意识,帮助其树立正确的职业观、择业观和创业观。加强就业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求职技巧等方面的教育。对农村和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大龄参训人员,要增加普通话、常用现代化设施(工具、软件)运用等基本技能方面的培训。职业院校要密切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企业的合作,共同开展招聘会、就业创业指导、政策宣传等多样化就业服务,为参训人员提供有效的就业信息。

 

(五)推进培训资源建设和模式改革。职业院校要深入开展培训需求调研,提升培训项目设计开发能力,增强培训项目设计的针对性。积极会同行业企业建设一批培训资源开发中心,面向重点人群、新技术、新领域等开发一批重点培训项目,共同研究制订培训方案、培训标准、课程标准等,开发分级分类的培训课程资源包。积极开发微课、慕课、VR(虚拟现实技术)等数字化培训资源,完善专业教学资源库,进一步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要加强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多渠道整合培训资源,鼓励共建共享。突出短平快等特点,探索推行互联网+培训模式,通过智慧课堂、移动APP(应用程序)、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开展碎片化、灵活性、实时性培训。鼓励职业院校通过企业学区”“移动教室”“大篷车”“小马扎等方式,把培训送到车间和群众家门口。

 

(六)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落实好职业院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鼓励教师参与企业培训、技术研发等活动,提升实践教学能力。充分利用学校实习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型企业等,对专业教师进行针对性培训,培养一大批适应双岗需要的教师,使教师能驾驭学校、企业两个讲台。健全职业院校自主聘任企业兼职教师制度。鼓励职业院校聘请劳动模范、能工巧匠、企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等担任兼职教师,承担培训任务。完善教师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将培训服务课时量和培训成效等作为教师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七)支持多方合作共建培训实训基地。支持职业院校在现有实训基地基础上,建设一批标准化培训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型企业要加大对培训实训基地建设支持力度,并积极承担各类培训项目。按照培训项目与产业需求对接、培训内容与职业标准(评价规范)对接、培训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要求,支持校企合作建设一批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真实生产和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就业创业实训基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推动当地公共实训基地面向职业院校和城乡各类劳动者提供技能训练、技能鉴定、创业孵化、师资培训等服务。

 

(八)完善职业院校开展培训的激励政策。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推动职业院校培训量计算标准化、规范化,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与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挂钩。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充分考虑职业院校承担培训任务情况,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对承担任务较重的职业院校,在原总量基础上及时核增所需绩效工资总量。指导职业院校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搞活内部分配,在内部分配时向承担培训任务的一线教师倾斜。允许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鼓励支持职业院校按同类专业(群)组建培训联合体,互聘教师开展培训。

 

(九)健全参训人员的支持鼓励政策。全面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应享尽享。加快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简称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鼓励参训人员获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依托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试点,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所体现的培训成果进行登记和储存,计入个人学习账号,为学习成果认定、积累与转换奠定基础。鼓励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接受学历教育,培训成果按规定兑换学分,免修相应课程。职业院校要实施精准培训,切实提高参训人员的就业创业能力,帮助其用好就业创业支持政策。

 

(十)建立培训评价与考核机制。以参训人员的技术技能水平、就业创业能力和质量等为核心,建立培训绩效考核体系。将面向社会开展培训情况作为职业院校办学能力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和职业教育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各地要结合实际对落实本行动计划积极主动、面向社会开展培训成效明显的职业院校,在安排职业教育财政补助及有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遴选相关试点项目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完善职业院校培训工作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对职业院校开展培训工作进行评估和督导,落实督导报告、公报、约谈、限期整改、奖惩等制度。

 

三、行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退役军人、国资委、扶贫、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积极支持职业院校承担本部门(行业)及相关领域的培训项目,共同帮助职业院校协调解决开展培训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切实将职业培训摆在与学历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职业院校要把开展培训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专门负责培训的机构,配备专人负责。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的院校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主动承担有关培训任务。

 

(二)强化实施管理。各地要根据本行动计划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好落实方案、年度计划,逐级分解任务、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定时间表和任务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地区职业院校开展培训工作的日常指导、检查与跟踪。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要推动行业部门、行业组织引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参与行动计划的实施。建立行动计划进展情况上报制度,各地要分行业领域、分培训对象做好培训数据整理汇总工作,定期将本地区职业院校开展培训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教育部。教育部将汇总整理各地落实方案和年度计划、进展情况,组织编制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情况年度报告,定期向社会发布,同时做好监督管理、检查指导工作。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地和各职业院校要加大对培训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职业教育活动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等,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加大对培训有关政策、项目的宣传力度,帮助企业、劳动者了解熟悉政策,用足用好政策。要积极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介绍职业院校开展的各类培训项目,特别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宣传。要扎实做好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的经验和典型的总结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