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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25    作者:院系之信息工程学院     来源:     点击:

关于开展“河南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要求,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根据河南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教办【2015】296号文件精神,在全省教育系统组织开展“河南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结合学院实际,现就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通过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广大人民教师潜心育人、默默奉献的高尚品格和精神风貌,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激励广大教师努力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为推进“四个河南”建设,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作出更大贡献。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具有教师资格的在岗专任教师均可参加。全省共评选产生10名“河南最美教师”,我院按文件要求推荐名额为1人。

三、评选标准

品德高尚,爱岗敬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依法执教,廉洁从教;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为人师表,严谨治学。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谨治学,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范,积极推行素质教育;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以身作则,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受到师生的普遍赞誉。

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既教书又育人,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教育教学工作首位,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坚持育人为本,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评价观;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关爱帮助困难学生,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团结协作,改革创新。关心集体、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善于团结协作,具有融洽的同事关系;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扎根一线,事迹突出。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师德事迹真实、突出、感人;具有教师资格并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特岗教师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应具有“双师型”教师资格和从事过班主任工作经历。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 认真填写《2015“河南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推荐表》,撰写事迹材料,字数不超过2000字。事迹材料要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要求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

2.系部初审、推荐

由教学系部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初步的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每系部推荐一人。

3学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并将结果进行公示,材料进行上报。

五、其他事项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把师德高尚、事迹突出感人的先进人物推荐上来。

2.各系部于5月21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报送组织人事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hnhgzzrsc@163.com,过期不再受理。(详情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