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9-20
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学生课堂行为“八不准”
1.不准携带食物、零食进入教室或实训室。
2.不准穿露胸、露腰、露背的服装,不得穿拖鞋或鞋拖进入教室或实训室。
3.不准在教学场所抽烟、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4.不准在上课时使用手机、IPAD等电子产品。
5.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旷课。
6.不准侮辱、诽谤、顶撞任课教师。
7.不准私自使用教室或实训室内各种教学设备。
8.不准散布危害党和国家利益、危害社会安定、有损学校声誉的言论,不造谣、不传谣。
上一条:2017-2018学年教学检查通报第4期 下一条:2017-2018学年教学检查通报第3期
【关闭】
地址:中国·河南·郑州市郑上路548号
邮政编码:450042
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版权所有